⑴离退休人员:

  ①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没有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⑵户口迁出本市的:

  ①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文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密码);

  ②提供户口准予迁移证明(或登记迁移事项的户口簿);

  ⑶出国定居:

  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⑷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

  ①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⑸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①户口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⑹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①人民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③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⑺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①死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③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若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个人储蓄卡,提取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将提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⑤公证部门对该职工的遗产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符合上述提取条件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视情况提供不同资料:离休/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离退休证则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出境定居:护照签证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进城务工人员,离职提取:户口证明及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最后,完成信息审核,银行账户的确认就可以销户提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