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单位通过银行渠道获取申请资料,或到所属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联名卡宣传品以及进行联名卡集体办理相关事宜的咨询。

  单位负责组织职工准确真实地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并要求职工规范提供清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除此之外还要按照所选银行的规定准备其他相关资料。

  单位向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资料申请时,还需提供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以及所选银行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银行对单位所提供的职工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是否一致等。

  各银行对通过审核的进行制卡,完成制卡后,银行应采用安全、快捷的方式向职工发放。

  个人根据需要挑选适当的银行,并在北京地区所有网点办理联名卡申领手续。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网点柜台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申请手续,完整填写个人信息,申请人还应当明确约定是否需要在卡面印制姓名拼音,以及是否需要配发住房公积金对账薄。

  银行对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银行告知其具体原因。

  通过审核之后银行现场制卡并发放给申请人。如果是选择卡面印制拼音姓名,银行则会与申请人另行约定发卡方式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