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抵押贷款担保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2、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3、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1、选贷款机构:如果购房者想要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话,首先需要选择一个好的贷款机构,一般来说,选择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贷款利率比较低,而且还安全可靠。

  2、写申请交材料:选择好合适的贷款机构以后,就要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需要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个人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抵押房产权属证明、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初步审核:贷款机构对购房者的抵押贷款资料进行初步的审核,这个阶段没有购房者的事情,只要购房者提交的是真实可靠的资料,符合贷款机构的要求,基本都会审核通过的。

  4、评估:贷款机构会对购房者的房屋进行评估,一般来说他们都有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时会收取一定的评估费,一般是一般是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左右,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方式收费,不同的评估机构收费也有会小小的差异,另外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5、审批贷款、签合同:房屋通过评估之后,贷款机构会根据购房者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再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贷款机构就会和你沟通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问题,沟通好之后就可以签贷款合同了。

  6、办理抵押登记: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时需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办理时购房者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房屋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其他必要材料。

  7、放款